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原资源环境与灾害监测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以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有限公司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依托联合组建,开展地质灾害成因机理及成灾模式研究、地质灾害隐患智能识别及精准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智能化管控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与应急救援服务等研究。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依据开放和流动的运行机制,实验室向国内外学者开放,吸引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秀学者到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现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一、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黄土区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及机理解析
针对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的特殊地质环境和煤矿开采扰动的影响,研究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的成灾模式及特点,采用理论分析、数值模型等方法研究特殊地质环境及人类活动双重影响下的成灾机理。
2.广域地质灾害InSAR监测技术研究
针对广域尺度下的地质灾害,研究InSAR数据处理算法及数据融合技术,增强复杂地质环境下崩塌滑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的有效识别方法,探索在广域地灾识别应用中InSAR技术与深度学习相结合应用的方法。
3.融合多源遥感的地质灾害精准识别监测
基于多分辨率多尺度遥感影像和地质灾害成灾特点,研究地质灾害在多源遥感影像中的表现特征,充分利用多源遥感重点针对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建立综合遥感识别模型,制定相应的技术框架能够在山西全省推广应用。
4.区域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联合调控
针对山西地区特殊的地质环境,从地质环境保护的角度研究区域构造稳定性问题,探究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的地质环境演化机制,重点研究矿区地质环境评价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重建,实现区域地质-生态环境的联合调控。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从事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环境保护、地质工程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科学技术人员。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研究期内可取得一定进展。
3.已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尚未结题的申请人本次不予申请。
4.申请人必须是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青年科技人员优先考虑),申请人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研究任务,提交科研成果和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三、基金资助类别
1. 研究项目经费全部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2. 申请者利用实验室设备及条件,自带项目及经费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四、申请程序
1.本年度根据实验室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拟设立5项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2年,最终资助额度将根据预算书和成果确定;
2.申请者根据基金申请指南中的研究方向填写《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3.申请人提出的申请项目,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原则上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准执行;
4.申请的开放基金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根据基金申请书和评审意见,编写基金项目研究工作计划,报实验室批准后开始进行研究工作;
5.获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需联合本实验室至少1名固定研究人员参与研究,有利于促进双方合作与交流,便于联洽日常工作进展等相关事宜;
6.评审未通过的基金申请,不再另行通知。
五、成果管理
凡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成果,应主要以论文的形式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每个资助项目应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要求SCI论文为JCR分区Q2及以上);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项目验收时,发表论文的原件或相关的检索证明应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资料提供。成果在正式发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发表的论文需并标明本开放基金为第一资助基金。中文论文标注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资助”;英文论文标注为“Shanxi Key Laboratory of Geological Disaster Monitoring, Early Warning and Prevention(No.XXXX)”。
②发表的论文需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英文为:“Shanxi Key Laboratory of Geological Disaster Monitoring, Early Warning and Prevention”),专利须以实验室依托单位“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有限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
③鉴定成果和申报各类奖励时、取得的专利、经济效益等其它成果也须及时告知本实验室,征得实验室同意后,注明“本研究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完成”,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④对本实验室的成员作为合作者的劳动,应在研究成果及发表的文章中有所体现。
⑤数据类成果,知识产权归实验室(或实验室依托单位)的制图产品、数据集、数据库等,须提供授权书或承诺书。
六、注意事项
1.开放基金项目完成2个月内,需提交项目研究的结题报告1份,并提交相关成果的原件或其证明文件,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原则上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验收。
2.开放基金项目研究的结题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将作为必要的考核指标来判定项目的完成情况。
3.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开放基金项目获准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划拨合同金额的80%,项目在合同规定期内全面完成任务,经验收合格的,自验收之日起1个月内拨付剩余20%经费,不合格者,不再划拨剩余经费。
4.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承担者,项目执行中所在单位有变更的,需向本实验室提交由原单位和现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变更申请》。
5.实验室优先支持能够来实验室访问工作并与实验室人员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项目,来访可按实验室科技人员同等待遇使用本室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6.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开放基金项目的验收。
七、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提交形式: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报送重点实验室(电子版为word格式的原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2024年开放基金申请书+基金项目名称+基金项目负责人姓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雯雯
电话:18636617595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380号(030600)